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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再婚配偶和老人子女之间,二婚的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是之前的子女

提起老人的再婚配偶和老人子女之间,大家都知道,有人问二婚的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是之前的子女,另外,还有人想问再婚又离婚各自子女有继承权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我和老公是二婚,他的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他死后我有继承权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二婚的配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还是之前的子女,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老人的再婚配偶和老人子女之间

1、老人的再婚配偶和老人子女之间:二婚的配偶是顺位继承人还是之前的子女

2、老人的再婚配偶和老人子女之间:再婚又离婚各自子女有继承权吗?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相互继承遗产必须具备“有扶养关系”这一条件。

而扶养关系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指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照顾、教育等,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照料等形成的关系。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民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父、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已形成扶养关系的,互有继承权;

《关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能否解除的批复》(年1月22日)中也指出,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能自然终止,一方起诉要求解除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人们应视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3、我和老公是二婚,他的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他死后我有继承权吗?

和老公是二婚,他的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他死后有继承权。老公死后,他的房产就属于遗产。对于他的遗产的处理,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需要按照遗嘱来分配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顺位的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妻子属于顺位的继承人。关于法定继承,是这样子规定的:法定继承一般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人的基础下由直接规定其继承顺序、分配原则。法定继承并不是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法定继承还分级,一级继承人没有或放弃继承权,才能第二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1、配偶、父母、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代位继承人、胎儿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我和老公是二婚,他的房子是老公婚前财产,他死后我有继承权吗?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适用法定继承时,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

①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法》第10条)。

②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法》第13条)。

继承人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顺序法定继承人。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父母。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子女。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法》第15条规定,须登记,未登记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顺序继承人。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顺序的继承人。胎儿。胎儿的死亡,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其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

须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①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②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上的地位相当于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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