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过得好,是因为做了这4个准备
29岁的晴子是两个男孩的妈妈。
她当年生完头胎,就发现老公在外面搞一夜情,念及孩子小,老公痛哭悔改,晴子原谅了他。
二胎之后,两人感情越来越淡,婆媳关系也很紧张。
最近,晴子又发现老公有出轨的苗头。
貌合神离的婚姻让晴子望不到头,她多次有离婚的想法。
然而,对于一个困在痛苦婚姻中的女人来说,离婚就一定解决所有问题?
关于离婚,曾看过一个形象的比喻:
“一个穷学生手里没零钱,只有张百元大钞。如果她不想破开的话,日子就会过得紧巴巴,望着想吃的东西流口水;但如果破开了,可以过一阵子大吃大喝特爽的生活。不过很快,百元大钞也就花没了。”
离婚就像破开百元大钞,肯定又能大手大脚爽一阵,但是总需要面对现实。
对女人来说,尤其像晴子这种二胎妈妈来说,离婚不是一时爽,而是衡利弊之后的决策。
我很赞同结婚前试着同居,我也认为想离婚的人,第一步应该试着分居——也算是符合民法典对“离婚冷静期”的要求。
在我看来,无论是一个月离婚冷静期,还是半年一载的分居,比起漫漫人生路真的不算多。
那么女人如何才能从这一段失败的婚姻之中吸收教训,为自己脱离一段婚姻做最后的准备呢?
无外乎从心理、金钱、、子女、法律方面为自己做准备。
01放弃抱怨,回归理性
晴子在闺蜜群里面抱怨自己的种种不幸。
她无法忍受丈夫和婆婆的所作所为,但是又担心离婚只能分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势必要与另一个带孩子分开。
而且晴子是远嫁外地,父母虽然经济条件较好,可以提供经济资助,但是没法帮她带孩子。
现在老大上幼儿园,老二就由婆婆带。
如果离婚,她就要面对又带娃又工作的困境。
闺蜜们都劝晴子如果离婚,最好不要孩子,两个孩子都归男方抚养,这样她将来负担最轻。
男方是否愿意抚养两个孩子还不得而知,关键是晴子本身也无法割舍两个孩子。
婚姻不是卖身契,每个人都有掌握自己人生的自由。过得舒心,咱就过下去;过得痛苦,咱就分开。
然而,经历不幸的婚姻是一种苦,与孩子分离是另一种苦,独自赚钱养娃又是另一种苦。
每个女人自身能力不一样,面对的困境不一样。
女人首先要学会放弃仇恨和抱怨,理性分析自身的得与失,全盘思考自己能够接受那种苦,再为自己筹谋下一步打算。
02加强经济硬实力
如果女人有不错的收入,婚姻中两人各自经济独立,也没有孩子需要抚养,这就不是问题。
如果女方经济实力较弱,又希望抚养孩子,与其耗费精力天天跟对方吵架闹离婚,不如抓紧时间挣钱。
独立,就是把自己从一个家庭之中抽离出来,让自己成为自己。
在离婚之后,女人不再依靠男人的收入过日子,只能依赖自己的收入,支撑全部开销。
比如,我的朋友小萍的工资收入就低于前夫。
两人感情破裂后就一直分居,分居期间就着手创业实现自己的梦想。
小萍认为,多赚钱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多赚钱能让自己婚后及时购置购置住房。
她要为自己和孩子的生活负责,就要努力赚钱。
有人会说,还在婚姻存续期内,就开始着手挣钱会不会离婚时都被对方当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了?
理论上是对的,但是实践很难。
首先,小萍干的是小买卖,挣钱不多,另外对方没有掌握家庭有大量财产的证据。
同样,小萍前夫的收入虽然比她高,却也只是工薪阶层,她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有很多财产。
女人并不一定要求自己达到一个怎样的经济水平才能提出离婚,而是她要确定自己能否承受这个独立养娃的经济状态。
离婚是需要资本的。
像王菲、贾静雯、伊能静、闫妮、钟丽缇这样的女明星,为什么离婚后过得更好?
就在于他们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敢于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03构建精神软实力
离婚,意味着从精神到身体都要与对方割舍,意味着之后的路要一个人走,两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一个人的孤旅。
离婚给人带来最大的伤害,或许不是离婚本身带来的各种现实问题,而是那种挫败感以及自信心的崩塌。
著名女作家六六曾经描述过自己离婚时的那段日子:
“那是一种没来由的绝望感,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将我遗忘了,只剩下我自己一人面对这无穷无极的孤独。我终将要一个人独自穿越黑暗,独自面对痛苦,独自实现蜕皮和成长。”
晴子最后决定离婚的那一刻,就在外面租房子与丈夫分居了。
因为面对渣男丈夫,她只会让她沉浸在痛苦和悲伤之中,无法理智解决生活中的问题。
面对失败的婚姻,每个人都可能会很沮丧,关键时刻寻求专业的情感、心理帮助也很重要。
当婚姻中遇到难题,女性不妨寻找专业人士的帮助。
想要离婚的女人,要学会构建一颗强大的内心,不受外界鄙夷和干扰。
离婚可以是一件伤心的事,一件无奈的事,一件遗憾的事,但不是一件需要别人同情的事,更不是一件令人鄙视的事。
离婚只是换一种生活方式。
女人也不必为了孩子太过“玻璃心”,离婚确实会使孩子失去一个完整的家,但是不和睦的家庭也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与其给孩子一个完整但氛围压抑、冰冷的家,不如给孩子两个不完整但氛围轻松、愉悦的家。
学会做一个内心强大的自己,享有自主决定自己人生的自由,并承担这种选择的代价。
04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对于那些承受对方家暴、出轨的女人来说,收集证据、诉诸法律、维护自身利益,尤为重要。
法律规定不会因为你们是夫妻而改变:一方故意伤害一方,不应该因为双方是不是夫妻而改变法律的制裁。
遭受暴力,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分居以后在大街上,在工作单位,该报警就报警,该起诉赔偿就起诉赔偿。
我在网上看到一个真实的案例,女方不忍家暴带着孩子回娘家。
女方担心男方再用暴力骚扰自己和父母,提前咨询了律师,按律师的指点,在娘家门口女方在门口安置摄像头。
果然,男方带着一帮亲友,去女方娘家去砸门。摄像头全程拍摄过程。
女方拨打110报警,同时,女方父亲拿出了房产证、大门价值10000元的发票。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男方依法被定了罪。
不要觉得走司法程序麻烦,因为即使离婚了,对方也可能来骚扰自己,砸家门。
若想将对方绳之以法,还是要像上述案例一样,要收集证据要坚持,才能给对方狠狠地打击。
这里面穿插一下我的朋友芹菜个人在分居期间起诉孩子抚养费的经历。
很多人认为婚姻存续期间,不存在法院判定在一方给另一方子女抚养费,这是错误的观点。
婚姻法对抚养费的规定,没有任何结婚离婚的前置条件。
一般来说,在分居期间,双方经济独立,一方就应该给予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子女抚养费。
当时芹菜的前夫拒绝跟芹菜离婚,也拒绝跟芹菜沟通。
她实在没办法,就在婚内提起抚养费官司,法官最后就是要求她前夫按起诉之日起支付抚养费的。
所以无论离婚与否,大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倘若不起诉或者起诉晚了,就没有孩子抚养费了。
这件事也成为芹菜和前夫能够顺利离婚的转折点,她和孩子已经跟前夫分居,前夫还要正常支付她抚养费。
因此,她前夫放弃很多离婚条件,开始主动找她谈离婚了。
如果双方有大额婚内财产,而对方又出轨。
女人们更应该需要时间去收集证据,摸清对方底细,才能更好地诉诸法律,获得更好的财产分割。
离婚,说到底是一场大浪淘沙,拼的是格局、实力、眼界和悟性。
为离婚做好万全的准备,离婚就不是悲剧,反而能够结束悲剧。
走出层层阴暗的迷雾,远方的风景就在路上。
作者:小付,211大学经济学本科,财税职场老司机,擅长用经济理论解读职场、情感、育儿等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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