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家务一个孩子,离婚只赔一万五,全职太太的血泪婚姻,谁来买单?
有人说,没有不幸的婚姻,只有不幸的夫妻。
一对对夫妻怀着对婚姻的无比美好的憧憬走入婚姻的殿堂,可最终他们却失望了。
于是他们责怪婚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而其实真正要怪的是他们自己。
我一直听到别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如果这句话是真的,为什么还有那么多夫妻愿意相守到老呢?
为什么沈从文会写下,“我们相爱一生,一生还是太短”呢?
婚姻,从来都不是爱情的坟墓。
如果婚姻有一天成了坟墓,那也是夫妻一砖一瓦垒成的坟墓,怪不得任何人。
总是有人抱怨,说当下的离婚率太高了,婚外情的概率太高了,让自己都不敢相信爱情和婚姻了。
其实,不是爱情和婚姻不值得相信了,而是你没有遇上那个愿意让你相信的人。
结婚的时候,谁不是奔着一生一世去的呢?离婚的时候,谁又不曾想过这段婚姻只是一个梦呢。
如果说爱情是被风花雪月填满的,那么婚姻就是被柴米油盐浇灌的。
婚姻比爱情复杂得多,一段未曾进入婚姻的爱情,值得永远怀念。
一段因爱情而失败的婚姻,只会让人悔不当初。
婚姻走到离婚那一步,夫妻两个人都不想的,然而缘分走到尽头的时候,终究只能怪命运弄人。
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就算不能白头到老,也应该好合好散。然而,事情或许没有那么简单。
相爱的时候,你的就是我的,我的也是你的。
离婚的时候,我的是我的你的也应该是我的。
欲望升起的那一刻,爱情耗尽的那一刻,当彼此只剩下金钱关系的时候,自然锱铢必较。
近日,浙江台州就发生了这样一桩离婚案。
齐女士与杨先生的离婚案首次适用《民法典》中的家务劳动经济补偿制度,齐女士到底得到了多少补偿呢?
杨先生与齐女士于2018年1月结婚,同年5月生育儿子杨某某。
杨先生长年在外地做生意,儿子跟随齐女士在老家生活。
后因家庭琐事,夫妻俩发生矛盾,去年5月,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被驳回。
今年3月,杨先生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其抚养。
齐女士同意离婚,但要求孩子抚养权归自己,丈夫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支付抚养费。
同时,齐女士认为自己照顾孩子、料理家务,负担义务较多,要求杨先生从双方结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
19万的补偿款,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
浙江台州法院审结上述离婚案,判决杨先生补偿齐女士1.5万元。
19万与1.5万之间,相差不只10倍的距离。
那么,杨先生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杨先生提出齐女士婚前就无工作,不存在为照顾家庭放弃工作。
孩子出生后,实际由双方共同抚养,经济开支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此外,自己虽在外地开店,但生意经营状况并不理想,未能盈利。
综合该案实际,法院认为齐女士所求补偿款过高,应依法予以调整。
一审判决准予杨先生和齐女士离婚,孩子由齐女士抚养。
参照当地生活水平,杨先生每年支付抚养费8400元,同时补偿齐女士1.5万元。
杨先生不服上诉,台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杨先生与齐女士的婚姻结束了,然而这桩上了热点的离婚案件,应该给广大女性同胞敲响警钟。
从杨先生不服上诉的态度中可以看得出来,补偿齐女士的1.5万元,他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
或许在很多男性的心目中,女人做家务、带孩子、孝顺老人是应尽的本分,凭什么离婚的时候要补偿呢?
他们可能也会想,“我也在为这个家付出,我的压力也很大,我在外面也受了很多委屈的,为什么离婚的时候要我补偿她,而不是她补偿我呢?”
关于这个问题,永远争执无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两人相亲相爱、浓情蜜意的时候,什么都不会计较。
两人翻脸无情的那一天,再小的事也是大事。
从爱人到陌生人之间,原来只是一纸婚书的距离。
现实生活中,很多女人都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为了支持老公的事业而放弃了自己的大好前途。
她们甘心做成功男人背后的女人。
可是,女人的牺牲男人真的领情了吗?
还是天长日久,男人认为他一直在养着女人呢?会不会也觉得女人只会花钱,其他什么都不会做呢?
这种现象、这种思想,在男人中间,太常见了。
如何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呢?如何避免自己成为下一个齐女士?
婚姻三年半,她所付出的一切得到了1.5万的报酬,前夫还不认可这样的判决。
01
到底如何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婚姻?
1.经济上,女人尽量独立
为什么说女人要在经济上尽量独立呢?
因为,不是所有女人都有经济独立的能力,这是人与人之间的能力之间的差别。
也就是说,有的女人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经济独立,但是有的女人倾尽全力,不过做到尽量独立而已。
无论女人独立到什么程度,这种思想观念是最重要的。
如果女人不懂得经济独立对自己的重要性,那么她在婚姻中就一直没有主动权。
无论男人是否说过要养女人一辈子的话,都不要当真,听听就算了。
男人说的话只能代表他当时当刻的心情,不能代表多年以后,甚至不能代表他一年以后还是如此想法。
如果女人花的每一分钱都需要向男人伸手要。
日子久了,男人就会觉得女人是家里的蛀虫,除了花钱什么都不会。
一旦两人发生争执,男人就会说,“你吃我的用我的花我的穿我的,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难道仅仅因为这样,女人就该满足了吗?那么女人所付出的一切,难道一点价值都没有吗?
2.工作上,不要为了带孩子辞职
女人做了母亲之后,会觉得什么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
有的女人为了避免婆媳矛盾,会拒绝婆婆帮忙带孩子,自己辞职专门带孩子。
你有没有想过,等孩子三四岁的时候,时间过了三四年的时候,还能找到工作吗?还能找到什么工作呢?
心理学上说,任何一件事情都有三种以上解决办法。辞职带孩子,一定不是女人唯一的选择。
我们应该把眼光放得长远一些,将来的日子一定是我们自己过得好,孩子才能过得好。
不是孩子带得好,自己也一定就能过得好,这个顺序是错误的。
做全职妈妈的女人是可怜的、可悲的。
齐女士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嘛,就算这三年多她出去打工,也不至于只有1.5万的收入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这样规定的,关于家务劳动的经济价值确定,应结合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投入家务劳动的时间、强度,家务劳动的负面影响。
如从事家务一方因而失去工作的,以及家庭收入情况等综合考量。
这是一个大体的判决方向,至于补偿到底有多少,只是一个虚拟的方向而已。
对于女人来说,这种补偿不过是聊胜于无罢了。
3.精神上,自己才是自己的全世界
情侣也好,夫妻也好,都不要把男人当成自己的全世界,女人应该是自己的全世界。
男人都是向往自由的,他不喜欢被约束、被管理,更加喜欢自由自在的感觉。
女人不管男人的同时,说明她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自己身上了。
女人不关心男人的手机里都和谁聊天,也不关心他每个月的工资,有没有花在其他异性身上,这才是女人应该一直追求的状态。
要知道,爱你的男人不用管,不爱你的男人你管不了,何必自讨苦吃呢。
如果男人懂得家庭的重要性,他自然懂得心疼自己的女人。
如果男人珍惜彼此间的夫妻之情的话,自然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
女人的精神世界不应该把男人当成主角。
无论什么时候,女人永远可以靠得住的人,没有第二个人,只有自己。
在杨先生与齐女士的案例中,法官表示,“结婚后,原则上推定夫妻双方对家庭的贡献、付出相等。
因此,离婚时平均分割财产,看似对双方进行了平等补偿,但为家务付出较多的一方有无形中的牺牲。
在外工作的一方,离婚后可继续享有之前的资源、人脉,身份地位不变。
但长期在家付出的一方,离婚后涉及重新回归社会的问题。”
男人在他的事业上一点损失都没有,体现在简历上,他的工作时间是非常连贯的。
女人呢,她料理家务的那几年在简历上就是最大的败笔,重新融入社会需要更多的时间和机遇。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成功男士在社会上更多,而想要成功的女性,总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和辛苦。
希望每一个女人都不要活成齐女士的模样,每一个女人都能活出自己的风采与颜色。
作者 | 青藤,国家3级心理咨询师,5年心理情感行业经验。擅长CBT疗法,ACT疗法,从认知角度,给与来访者认知的更新和迭代,用新的视角看待现实,解决一系列问题。
点一下【在看】,唤醒你的爱
声明:部分文章和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wzwt58@qq.com 。本站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本文地址:https://www.zilezai.com/qg/41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