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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画像”揪出变态恶魔

专家“画像”揪出变态恶魔

这是一宗让人不寒而栗的杀人案,在广东乃至全国都极为罕见。张友添,广东河源一名38岁的业余“摩的”司机,在短短两年多的时间里,犯下系列强奸杀人案,先后夺去10条人命,其中包括他的妻子和一名孕妇。

这个变态恶魔的落网,武汉市公安局犯罪心理专家刘锋的心理分析起了关键作用。最近,河源市警方特意来函为刘锋请功。这篇报道,将回放这桩大案的侦破过程。

千里迢迢赴广东 心理专家和杀人狂魔对话

2007年4月3日,广东省河源市看守所。

武汉犯罪心理专家刘锋跟随河源市公安局刑警们缓缓踱入审讯室。此次,刘锋千里迢迢赶往广东,不是为了破案,只是为了与杀人狂魔张友添进行一次对话。3年前,他受邀为广东河源系列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进行心理画像,现在这个杀人狂魔即将出现在刘锋面前了。

专家“画像”揪出变态恶魔

心理专家刘锋(中)和杀人恶魔张友添对话。

脚镣摩擦地面的“哗啦”声越来越大,张友添出来了。站在门口的张友添,穿着枣红色“寿”字花长裤,棕色夹克,黑色皮鞋。他身高1.6米,体型偏瘦,肤色黝黑。

张友添从身材高大的刘锋身边经过时,明显矮了他一个头。刘锋看着张友添出神,不由点头自语:“像!就应该是这样的一个人!”

张友添被带进了审讯室的铁栅栏里,民警示意他坐下后,打开他的右手手铐又迅速地铐在了凳子上。

“我能进去和他坐在一起吗?”刘锋向审讯的民警提出要求,大家商量了一下,点头同意。一位民警给刘锋搬了把椅子,就搁在张友添的身边。

刘锋认为,张友添小腿胫骨的烫伤,是导致器质性心理障碍或精神失常的重要原因。

“我是武汉警察,做犯罪心理研究的。你的右腿是不是受过伤?”听刘锋缓缓说着,一直低着头的张友添忽然有了兴趣,脸上露出吃惊的表情。他吃力地弯下腰,用右手捋起右腿的裤脚,卷到了膝盖。只见他小腿的胫骨处,确实有一处椭圆形的伤疤,右腿的膝盖处还有一个明显的凸起。

“这个疤是5年前,我做修理工的时候,刚熄火的摩托车压在小腿上烫的。膝盖这里是摔伤的。”张友添介绍。

“你家的南面是不是有水,北面有山,附近还有破庙、坟场?”这下,张友添更加吃惊了,连连说道“有,有”。接着,张友添找民警要了纸笔,还将纸铺在双腿上认真地画起示意图,其情况果真和刘锋描述的相差无几。

“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你肯定到我家去过吧!”突然,张友添好像想起了什么,向刘锋发问。刘锋摇摇头,平静地说:“我没去过你家,我用的是犯罪心理画像。3年前,我就‘认得’你了。”

“摩的”劫杀年轻女性 武汉心理专家应邀破案

2004年3月15日,来自广东、黑龙江等9省区的86名县(市)公安局长、政委聚首武汉,参加公安部委托湖北警官学院举办的全国县(市)公安局长、政委第22期培训班。

广东河源市东源县公安局局长赖昌彬也在其中,他的内心却颇不平静。他人虽在武汉学习,心却在河源:从2003年10月29日开始,该县辖区内接连发生了数起杀人强奸案件,死者均为年轻女性。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就在他来武汉之前,当地又发生了一起类似的案件。

培训班开始的第二天,武汉市公安局犯罪心理专家刘锋站上了讲台。刘锋50多岁,高高的个头,走路不紧不慢,一张平和的脸透出儒雅的气质。他给公安局长们讲授的是犯罪心理学的课程。其实,在武汉,刘锋早就是位传奇人物了。他根据犯罪心理学参与破获了多起震惊武汉的变态人格作案的大要案件,其中最著名的当属20年前,成功为“杀人狂魔”张明高作过文字画像。

1983年4月22日晨5时许,武汉市江汉区一清洁女工被人用自制土铳打死,枪击距离仅20cm。此后6年,汉口陆续发生7起作案手法相同的案件,其中5人死亡。

“我发现凶手8次作案的共性:一是天下毛毛细雨之时;二是早晨五六时;三是被害者与凶手并不相识,属无社会因果关系的系列杀人,这应是典型的人格变态杀人。多次参与作案现场勘查,我开始给这个变态犯罪者画像。我认为:凶手首次作案年龄在20至22岁,身高168到172厘米,体态壮实偏瘦,牙齿排列不整齐,未婚,属于性禁锢导致的变态性心理。凶手父母的身体状况不好,应属过早死亡。”1987年5月,刘锋为凶手作了前述“画像”。

1991年,在警方的全力追捕下,凶手张明高归案。再对照刘锋的分析,令人惊叹:张犯首次作案正值2l岁,实际身高168厘米,体态为壮实瘦型,牙齿排列不整齐,未婚。“恶魔”张明高后来听说后,还特地给刘锋“打分”:85分,并说如果早点认识这位心理专家,也许不会走上这样的路。

课堂上,刘锋介绍张明高案时反复强调,变态人的攻击行为往往是不利因素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到青春期还没有开始正常的情感生活,再加上情感打击,即会产生突变。“如果,我们抽掉了其中的某个因素,也许就不会让悲剧发生。可见心理健康研究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在办案中一定要引入犯罪心理研究视角,主动去关注这类人,预防此类犯罪。”

台下的赖昌彬听得入了迷。“不用见到凶手本人,只根据他的作案手段、所用凶器等信息,就可以大致判断出凶手的心理与生理特征、受教育程度及家庭状况等。这简直太神奇了!”赖昌彬突然萌发了一个想法:请刘锋来给杀人强奸狂魔“画像”。

培训班结束的那天晚上,赖昌彬和刘锋坐到了一起。赖昌彬详细向刘锋介绍了河源系列杀人强奸案。“从2003年10月29日杀害第一名女子黄某开始,嫌疑人的足迹遍布了大半个河源市,从河源市区的新城汽车站附近,到距离河源市区近70公里的东源县蓝口镇,再到紧邻江西省的连平县三角镇等地。死者均为年轻女性。凶手用暴力手段杀害女青年后,抢劫她们的财物,更用树枝捅或刀割阴部的手段,猥亵、毁损女性尸体。手段令人发指。”

“有的目击者称看到嫌疑人每次都是骑摩托车作案,以搭客为借口。但因为他属于非法搭客,没有交通管理部门配发的写有编号的营运衣服,摩托车也没有车牌号码。所以,他作案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当晚,刘锋脑中“揣”着这起案件的资料回到了家。躺在床上,刘锋整晚不能入眠,经过赖昌彬的详细介绍,嫌疑人的形象仿佛已经印入了他的脑中。他干脆一骨碌爬起来,为嫌疑人画像。

“杂家”画出恶魔嘴脸——受过情感打击的“性变态”

刘锋是位典型的“杂家”。他博学多才,学的是物理专业,对哲学、中医、天文、无线电、心理学等也颇有研究;他爱好广泛,会器乐、声乐、戏曲、曲艺,极有口才;他勤于思考,具有多边缘交叉学科思维,擅长辩证推理,善于识人用人。正是因为涉猎极广,再加上20多年刑侦工作实践,养成了他过人的综合分析和边缘思维能力,对人对事的判断推论准确率特高。

从事犯罪心理研究的刘锋常说:“一个人的极端行为是不利因素积累的结果。”他认为广东河源强奸杀人案的嫌疑人就是一个多种不利因素的结合体。

根据赖昌彬局长提供的案发地点和目击者描述的嫌疑人情况,刘锋认为嫌疑人年龄在27到35岁之间,无正当职业,摩托车或者“黑的”司机,或是在娱乐场所打工。有两个以上的居住点。此外,刘锋还推测这个嫌疑人文化程度低下,长相不好,性格内向、不交友、无爱好。显性遗传、像父亲。嫌疑人有性功能障碍,或为受过情感打击后的“性变态”。

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十分残忍,并在短期内连续作案多起。刘锋根据这一点判断嫌疑人身材矮小、瘦黑。“一般来说,根据医学常识,个儿高的人心脏负担重一些,个儿矮的人在同等条件下比个儿高的人胆量大一些。”

嫌疑人在杀死女青年后,还残忍地猥亵、毁损女性尸体。刘锋根据这一点判断嫌疑人的性行为的变态,应该与其居住的环境有着很大的关系,他所居住的房屋应该是坐南朝北,而且南面有水、北边有山,附近还有庙、坟、烧窑等不利于其心理健康的建筑物。这一点是考虑到季候风、磁场等环境对人的影响,房屋应该坐北朝南才利于人的正常成长。总之这是一切不利因素集中在一人身上引起的突变。

这次画像中最精彩的一点,是推测嫌疑人的右腿受过很重的伤。刘锋认为,这是根据中医学的整体理论和经络理论推理的,正是“躯体疾病会损害人的神经组织结构,导致器质性心理障碍或精神失常”的集中反应。

最后,刘锋根据20多年的刑事侦查经验推断,嫌疑人还会再次作案。

民警根据画像“认”出凶手 恶魔再次犯案落法网

这篇题为“有关广东河源系列杀人案的心理画像”的文章,在第二天就送到了赖昌彬的手中。此后,赖昌彬要求该局民警根据这张画像在该区范围内展开排查。

然而,近两年过去了,案件依然没有进展。难道是刘锋的画像有失偏颇?张友添落网后,事实才真相大白。原来,张友添真正的工作是做修理工,他只是偶尔出来开摩的载客。加上其曾坐过8年牢,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因此,2年来,民警在“摩的”司机中没有查找到凶手。

事情在2006年2月出现了转机。2月4日这天,在源城区老城市场的一家公共厕所里,一名叫张友添的男子将一部电视机卖给公厕管理员时被便衣警察擒获。此后,办案民警陡然发现此人与刘锋画像中的嫌疑人十分相似。经过审查,张友添交代了在2年半时间里先后杀10人、害11命的犯罪事实。被张友添杀害的10个人当中,有9人是女性,她们之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这些被杀害者中,多数都是与张友添素不相识、无冤无仇、急于找车回家过年过节的打工妹。更令人发指的是,张友添行凶时,连孕妇和患有精神病的女青年也不放过,最后连与他同租住一幢出租楼的男老乡张月华也被他残忍杀害。

张友添的最后一次作案地点在河源市区一栋4层民宅。1月27日,张友添租住在一楼,张月华住在三楼。案发当晚时值农历除夕前夜,张友添到张月华那里看黄色录像,随后两人睡在仅有的一张小床上。其间,两人不知为何发生了口角,张月华一脚将他踹到床下,张友添大怒,正好在床底摸到一把铁锤,拎起来就朝张月华砸去。

事后,张友添还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一楼的房间睡觉,随后又出门找买主,意图低价卖掉张月华的电视机和影碟机,直至被抓。

少年时代遭遇性侵犯 变态狂魔的黑色人生

张友添落网后,刘锋详细分析了导致其心理变态的原因。

张友添是一个怎样的“变态”杀人狂魔?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连杀多名女性还要虐尸?张友添的邻居说,张友添在读小学三年级时害了一场脑膜炎,病愈之后就没有读书了。

张友添小时是个很听话的孩子,勤快而且热心肠,村里谁家有事忙不过来,他就过去帮忙。但他16岁那年第一次出去打工,回来之后就变了样。曾和张友添一起打工的一名同乡说,当时他们一起到东莞桥头的一家果场打工,挖果树窝、给果树锄草、挑养猪场的猪粪给果树施肥,每天早出晚归,每月工资只有几十元。那家果场的老板很少来果场,全由老板娘管理。老板娘是一个50多岁的肥胖的女人,对雇用的工人十分苛刻。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晚,张友添将近天亮才回到宿舍。同伴们都好奇地追问他到哪里,他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出了被老板娘叫进房间过夜的原委。那时候,大家的思想都很保守,一听说发生这样的事,大家都觉得特别稀奇,有几个在一起做事的家伙就挖苦他、嘲笑他。不久,张友添转到另一个砖瓦场打工去了。

刘锋认为,正是这件事转变了张友添的人生。

此外,3次的婚姻失败加剧了张友添人性的变态。张友添20岁那年腊月,他在东莞打工带回20岁的湖南女友小谭以及小谭的弟弟、弟媳。婚后,小两口感情很好,还生了个女儿。但因为家境贫困,张友添的弟弟妹妹难免和嫂子之间发生矛盾。第二年夏天,小谭带着孩子以及弟弟、弟媳离开了张家,从此杳无音信。

由于田里收成不好,家庭生活只能勉强维持。1990年8月,张友添骑着自行车来到东源县增田镇一个村庄,将一名3岁的小男孩拐到东莞去卖,被警方捉拿归案,张友添因此服刑8年。张友添出狱后与有精神病的王某结婚,2002年的一个夜晚,张友添与王某吵架后走出家门。当晚,王某扔下4岁的儿子和2岁的女儿,喝下一瓶农药命赴黄泉。

2004年9月17日,张友添与40岁的河源市源城区居民邹水英结婚,并租住在源城区。邹水英是张友添的第三任妻子。在婚后不到5个月的2005年2月7日晚,张友添因家庭经济问题与邹水英发生争执,并用铁锤将邹水英杀死在家中,后埋尸逃离现场。

今年1月8日,杀人狂魔张友添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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