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让“路怒症”掌握“方向盘”
新闻事件:
因为“超车”,行驶中的一辆银色奔驰和一辆黑色桑塔纳发生轻微碰擦。谁知这一在南京每天都要发生几十起的小碰擦,竟会引发一起命案。开黑色桑塔纳的郭冬宝下车后,不顾路人劝阻,将50多岁的银色奔驰轿车车主张某打死。12月20日,此案在南京中院开庭宣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郭冬宝死刑,并赔偿张某家人各项经济损失47万余元。
心理解读:
两车碰擦本不是大事,因此而闹出人命实在让人吃惊,这一切都是“路怒症”在作祟。路怒症的英文叫做“road rage”,产生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美国,用来形容司机开车时由于堵车、被超车等原因引发的愤怒情绪、攻击性行为。路怒症也引起了心理学家的兴趣,并对此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
研究者发现,对引发愤怒情绪事件的归因是产生路怒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研究者曾经进行过这样一项研究:请参与者回忆最近三次他们开车时遭遇的令人恼火的事情,然后让他们评估自己当时的行为和情绪,并回答为什么这件令人恼火的事会发生。结果发现,当他们“认为”自己感受到了敌意、被别人故意冒犯的时候就会产生更多的言语或身体攻击性行为。同样是被人超车,如果你认为对方在“挑衅”自然会很愤怒,相反,如果你认为对方只是赶时间,心情还会那么糟吗?也就是说,“敌意归因”和“路怒反应”有着正向的相关。
人格因素也会影响路怒反应。同样的一种情境(例如被超车或者堵车),或许有的驾驶人会表现得暴躁,有的驾驶人则会无动于衷,这与驾驶入的性格、年龄、情绪累积都有关系。本案中的被告郭冬宝“以往有多次暴力违法犯罪行为、具有严重暴力倾向”,这样的人更容易路怒也就不奇怪了。
此外,汽车在人们生活中并不仅仅只是一个代步工具,对很多人来说还象征着身份、地位、经济条件,所以攀比心理也是路怒的重要影响因素。生活中往往有这样的感受:比自己好的车来超车一定要骂上几句“好车了不起啊”;比自己差的车如果来超车,这怎么可以接受,一定要再超回来!在这种攀比心理的影响下,路上的不文明行为和“火药味”也就不断升级了。本案中的郭冬宝开着桑塔纳和辆银色奔驰发生摩擦,心理自然很不平衡。
最后,驾驶人的“预期”心理也会影响路怒反应。开车的人如果预期自己能更快速、更通达,一旦遇上有阻碍“快速通达”的情形,就难免暴躁;相反,如果已经预期到会堵车几个小时,心情自然淡定得多。此外,开车对驾驶人而言有种控制感,有种尽在掌握之中的感觉。而如果此时有其它人试图影响或控制他时,便会激起愤怒的反应。
本来只是一个小碰擦,却因为自己的不冷静酿成了命案,而打人者也面临着死刑。两条人命就这样没了,“路怒症”带来的伤害令人唏嘘不已。在路上行车,为了防止出现“路怒症”,最好的办法是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保持平和的心态,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考“情绪管理”的相关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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