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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200年——偏见的本质

《傲慢与偏见》200年——偏见的本质

作者:王星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傲慢与偏见》200年——偏见的本质电影《成为简·奥斯汀》剧照

200年间,人们学会的最重要的事情之一是:质疑《傲慢与偏见》,或“傲慢”或“偏见”的各种尝试都是危险的——假如这种态度本身不是一种傲慢与偏见的话。

事实上,有关傲慢和偏见的讨论已经超过了3000年。早在17世纪初,培根就已经对与傲慢和偏见互为表里的“我何知”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见解。1620年,培根出版《新工具》(Novum Organum Scientiarum),在书中提出著名的“四假相说”:第一种是“种族的假相”,这是由于人的天性而引起的认知错误;第二种是“洞穴的假相”,这是个人由于性格、爱好、教育、环境而产生的片面性认知错误;第三种是“市场的假相”,这是人们交往时由于语言概念的不确定而产生的思维混乱;第四种是“剧场的假相”,这是由于盲目迷信权威和传统而造成的错误认知。培根相信,这四种假相是在人类心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病理状态,而非在某一特定情况下产生的迷惑与疑难。

“洞穴的假相”因1954年的“罗伯斯洞穴实验”(Robbers Cave Experi-ment)而至少在字面上更神似20世纪社会心理学的术语,“市场的假相”则预示了20世纪70至80年代兴起的语用学(Pragmatics)。当简·奥斯汀在1813年写下《傲慢与偏见》这个标题时,她已经有足够的信心确认读者不会在面对这两个词时站错道德阵营。在这样优厚的历史条件下,现代心理学领域对傲慢尤其是偏见的专门研究著作之少就更令人好奇。事实是,自从美国心理学家欧珀特(GordonAllport)1954年出版《偏见的本质》(TheNatureofPrejudice)以来,很少有学者再对此归纳和总结。直至2005年《偏见的本质》出版50周年的纪念活动中,美国心理学研究者朵维迪奥(JackDovidio)等人才编辑出版了一本《偏见的本质:欧珀特以后的50年》(On the Nature of Prejudice:Fifty Years after Allport)。这本书系统回顾了《偏见的本质》发表以来偏见研究领域的一些重要进展和发展方向,特别是一些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研究。2006年,又一批美国心理学研究者的联名著作问世,这就是惠特莱(Bernard Whitley)等人发表的《偏见与歧视心理学》(ThePsychology of Prejudice and Discrimination),该书对偏见的研究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整理。

因其特殊的历史经历,美国心理学界对于偏见领域的研究具有可以理解的偏好。“偏好”(Bias)其实是欧洲早期对偏见的研究更多采纳的说法,倾向定义为一种认知上的偏差,并没有更多主观情感的倾向。后来,特别是“二战”以后,“Prejudice”(偏见)一词才逐渐成为心理学研究中的主流词汇,并且带有明显的贬义。在1994年发表的《社会心理学之偏见》(TheSocial Psychology of Prejudice)中,美国心理学家狄克特(JohnDukitt)对20世纪西方尤其是美国对偏见研究的发展历程做过如下的总结。

20世纪20年代以前,由于白人和殖民主义占统治地位,偏见研究着重于“鉴定‘堕落的人’的缺陷”,将偏见理解为“对‘劣等人’的自然反应”,主导理论为“科学的种族主义”;20至30年代,白人的主导地位受到挑战,偏见研究转向探讨“为什么少数群体会被诬蔑”以及对“态度”和“刻板印象”的测量,偏见被重新解释为“不理智和不公正的态度”,主导理论为“心理动力理论”;30至40年代,美国白人种族主义泛滥,偏见研究被驱使“验证导致种族主义的普遍心理过程”,偏见被客观化为一种“无意识防御”,主导理论为“心理动力理论”;50年代,纳粹思想与大屠杀的阴影迫使研究者去验证“偏见倾向的人格特征”,虽然主导理论同为心理动力理论,但偏见已经升格为“一种病态需求的表现”;60年代,发生在美国的黑人权利运动促使偏见研究者正视“社会因素如何影响偏见”,偏见被弱化为“一种社会规范”,主导理论为“社会文化理论”;70年代,美国国内持续的种族歧视使学者们再度审视“偏见如何扎根于社会结构”,偏见复杂化为“群体利益和群体关系的表现”,主导理论为“群体间关系理论”;80至90年代,无论是公众还是学者都意识到“群体间存在冲突,偏见不可避免”,相关学者将更多的努力用于“验证群体间冲突和偏见存在下的普遍心理过程”,偏见被合理化为“正常思维过程”,乃至“进化过程的必然结果”。

很难说如今主导的究竟是哪种理论。由于偏见已经被认可为“正常思维过程”,因而社会身份理论、右翼权威主义理论、归因理论、社会支配理论、相对剥夺理论、社会学习理论、社会认知理论等都可以在适当的时候找到适合自己的案例。为应对偏见,时至现今已经积累下“说服模型”、“观点采择”、“群体接触”、“重新分类”、“角色扮演”、“自我检控”、“社会化”等种种药方,但无论是傲慢还是偏见,它们依旧如同爱因斯坦所钟爱的那个相对的宇宙一样:在某一瞬间它们是可以被了解的,在总体上它们永远超越人类的度量能力。

200年前的简·奥斯汀也曾面临同样令人困惑的宇宙。英国文学史学者普罗比恩(Clive Probyn)在《英国小说》(EnglishFiction)中指出,在简·奥斯汀生活的年代,一系列多情善感的文学形象出台并被追捧,说明当时的英国社会对鲁滨孙等所代表的新型“自我”形象普遍感到某种不安,对“亲情”、“共享”和“交流”的渴望有所加强:“情感主义文学往往十分重视读者的反响,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它们关注的问题原本就是慈善和友爱的传播交流能力。”在出版《傲慢与偏见》之前,简·奥斯汀已经尝试过在理智与情感之间进行调和。如同美国学者柯林斯(JamesCollins)注意到的:“我在阅读简·奥斯汀时,觉得自己的道德像是一个摇摆不定的小雕塑,简·奥斯汀伸出手将它扶正、摆好。”“简·奥斯汀像现代心理学家那样向我们警示:应该防止人格的不完整。”如果说《傲慢与偏见》实际上是以一种伊甸园梦幻的方式貌似解决了困扰无数学者的难题,同期创作的《曼斯菲尔德庄园》已经无情地告诉了人们故事的另一个结局。假如谈论《傲慢与偏见》时忽略《理智与情感》和《曼斯菲尔德庄园》,我们同样陷入了傲慢的陷阱,没有尽到还简·奥斯汀以完整人格的责任。

20世纪美国著名文学与社会文化批评家特里林(LionelTrilling)在试图解释“我们为什么要阅读简·奥斯汀”时警告:“我们谈到社会结构时总是想到礼俗社会对法理社会的批评这一古老话题。这在我们的思想中已经根深蒂固,以至于我们会不假思索地认为:年轻人之所以喜欢阅读简·奥斯汀,是因为这有助于他们超越令人不快的现实生活,使他们在想象中逃离无聊疲惫的生活,回到过去,陶醉在那个绿树成荫、人口稀少的世界里。在这样一个绿色世界里逗留片刻或许能产生一些绿色的思想。”然而,当发现自己的学生将简·奥斯汀作品的审美意义定义为“现代文化中的有害性可能会削弱自我,而阅读简·奥斯汀的小说、了解故事人物可能起到纠正作用”时,特里林还是乐观地将之视为一种有益的“朝着传统人文主义教育方向”的“迈进”。

无论是《傲慢与偏见》还是傲慢和偏见,至今仍影响我们的,或许都是某种从现实走入了文学的群体性焦虑,或恰好相反。即便自信如笛福笔下的鲁滨孙,也在晚年的沉思录中感慨:“归根结底,从某个方面看,我们宝贵的自我即是我们生存的目的。因此可以说,不论在熙熙攘攘的场合,还是在忙碌应酬或事务缠身时,人都是孤独的……”关于人在道德宇宙中的地位,比简·奥斯汀年长半个世纪的蒲柏(AlexanderPope)其实已经说得很清楚:

整个自然都是艺术,不过你不领悟;

一切偶然都是规定,只是你没看清;

一切不协,是你不理解的和谐;

一切局部的祸,乃是全体的福。

高傲可鄙,只因它不近情理。

凡存在都合理,这就是清楚的道理。

(王佐良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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