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跑跑的“洋泾浜自由主义”
2023-04-14 13:05:01
•自乐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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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薛涌 发表时间:2009-01-02 14:22:00
在我看来,“范跑跑”并非不可原谅,社会也应该给他机会。但是,他对自己的行为有多少内疚?谁愿意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托付给这样一位老师?这才是我们要问的关键问题。范美忠作为教师,在四川大地震中弃学生而不顾,第一个逃命,并事后夫子自道,称自己有爱惜生命的权利,他的学生也应该有照顾自己的能力等等,引起舆论的愤慨,被冠名为“范跑跑”,一举成名。他震后丢了工作,最近重新找到工作、即将为人之师,于是媒体再度激愤,导致雇佣他的私立学校无限期推迟他上讲台的时间,称这是因为经受不住市场的压力。“范跑跑”再度引起热议。按说,这种老新闻被反复炒作之后,不应该有什么谈论的价值。但我发现,在这么长时间全国性的讨论中,一些基本概念还没有澄清。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教育程度比较高、自以为头脑比较开放、甚至颇为“西化”的人中,颇有些要为“范跑跑”说话的。他们的理由是,求生是人之本能,“范跑跑”并没有作错什么,只是他比较坦率一些,应该理解他求生的本能、给他言论自由,至少是应该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不必拿着道德主义的大棒打人。那么,“范跑跑”究竟作错了什么没有?对他是否应该原谅?他现在是否对自己的行为有足够的反省?我到他博客上看了那篇引起争议的文章《那一刻地动山摇》,多少有些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范跑跑”是否该抛弃学生第一个逃生且留在后论。毕竟这是瞬间内的决定,出于人之本能,不必上纲上线。问题出在他事后冷静下来的文字。他字里行间,不断把自己逃命的行为正当化,甚至暗示(有时并不仅仅是暗示):舍己救人的烈士情怀乃专制主义意识形态的教育结果,而逃生则是人性对这种意识形态的反叛。他虽然没有直接引用《独立宣言》中“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这三大基本的人权,但显然把自己的行为作为这些基本人权的演绎,逃生似乎和自由民主是一个逻辑。我有幸在“范跑跑”所向往的“自由民主”的美国生活了十几年,看到的却是另外的景象。比如,九一一时一架飞机装在五角大楼上,当时也是“地动山摇”,而且大火和浓烟四起。五角大楼中有个幼儿园,老师们是第一个意识到危险的人。她们怎么作呢?她们装着什么都没有发生,告诉孩子们要出去作游戏,天真的孩子们无忧无虑地跟着老师有秩序地往外走。到了门口,前面的老师首先看见袭击后血淋淋的惨状,怕刺激孩子幼小的心灵,于是急中生智地发明一个游戏,叫孩子们用小手把眼睛蒙起来走路。结果,孩子们脱险后居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再看弗吉尼亚理工学院那场狰狞的枪杀案。一位任课的老教授,为了拯救自己的学生,竟以血肉之躯堵住了教室门,最后被射杀。按说,他的学生已经是二十上下,个个比他这位快七十的人要强壮,但这时他意识到这是他的责任。这种事情,并非个别的英雄事迹,而是每次危机时几乎都能见到的事情。这是享受着自由的人的正常反应。我曾经指出,西方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中,有一个非常强的概念,那就是信托责任(fiduciary duty)。你在某种岗位上,必须有看护他人利益的责任,因为自身利益而违背了这种责任就会受到法律追究或者道德的谴责。一句话:你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比如,在冰海沉船之时,船长是最后一个逃生的人。“范跑跑”觉得自己的学生已经十六七岁,比他还强壮高大,应该知道怎么逃生。可是他似乎忘了,真在他向往的美国,这么大的孩子全属于未成年人,教师对他们有监护之责。这么个跑法,违反了教师的基本职业准则,不丢工作才怪呢。“范跑跑”出自北大校园,我是八三年北大毕业,算他的前辈。我那时的北大非常“新潮”,大家争先恐后地向西方寻求新的观念,却没有足够的知识和训练。结果,自以为从西方学来的东西,多半是误解。比如,在许多人眼中,“自由”和“自私”几乎是同义词。那时一些插队时结婚又考上北大的前辈,把农村的妻子丢掉另寻新欢。这种行为近乎“范跑跑”之“跑”,本非不可原谅。但是,他们却要把这些事情写成小说,自吹自擂,把自己打扮成追求个性解放和自由的先锋,他们原来的妻子则成了社会进步的绊脚石。“范跑跑”继承的,其实还是他们的行为模式。那些为“范跑跑”说话的人,所信奉的也多半是八十年代北大校园里那种“洋泾浜自由主义”。在我看来,“范跑跑”并非不可原谅,社会也应该给他机会。但是,他对自己的行为有多少内疚?谁愿意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托付给这样一位老师?这才是我们要问的关键问题。声明:部分文章和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wzwt58@qq.com 。本站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本文地址:https://www.zilezai.com/xlzs/13147.html